徐有功宁死不枉法

唐朝时代的徐有功,任大理寺司刑丞(执法的官职名),每次看到武则天皇后将要杀人,他认为处理不当时,一定会根据法律条文,当众与之争辩。

有一次,他又跟武则天皇后反复争论,言词和神情,愈来愈严厉。武则天非常生气,下令把他拽出去杀掉。他还是不服,回过头来喊道:“我的身体虽然被杀死了,但法律始终还是不可违背的!”

执行刑法的吏员,把徐有功绑着拉到了刑场,在即将施刑的时候,又得到了武则天皇后的赦免令,便没有杀他。但却被革除官职,降为普通百姓。后耒,还是恢复了他的原职原位。

没想到:徐有功被恢复原职后,继续坚决执行法律原则,仍然抵制滥杀无辜,还是敢于否定武则天的意旨。于是,又被武则天下令杀掉,后来又官复原职。

像这样的事情,发生了几次。

但是,徐有功护法的锐气,并没有受到挫折。

当时,在武则天的淫威下,他保护了很多良臣清吏。直到很久以后,人们还在怀念他。

后耒,徐有功的儿子参加科举考试,负责的官吏都说:“徐公的儿子,不能用常规来限制他!”这样,徐有功的儿子,便受到大家的尊敬和爱护,得到了录取和善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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