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初科场案

贪污受贿,发财机会

保和殿

科举本来是用来招揽天下良才的考试,可惜往往由于贪污受贿,驱使朝廷不能录取有真才实学之士。顺治十四年(一六五七),爆发了罕见的大型科场案,而案发之地乃北闱(顺天府)科场。

考官李振邺、张我朴等公开受贿,取尽京官三品以上的子弟。十一月十一日顺治谕礼部:“今年顺天乡试,发榜后物议沸腾,同考官李振邺等,中试举人田耜等,贿赂关节,已经审实正法。其余中式各卷,岂皆文理平通,尽无情弊为尔部即将顺天乡试中式举人,速传来京,候朕亲行复试,不许迟延规避。”

试题全由顺治钦定,在太和门复试。考生由八旗亲兵押入考场,皇帝亲自监试。结果,八人被革去举人之名。

“贡院”变“卖完”

半年后,丁酉科江南乡试又爆发贪赃舞弊事端。顺治大怒:“方获(江南主考)经朕面谕,尚敢如此,殊属可恶。”落第的士子们群集在贡院门外,将门上“贡院”两字的“贡”字中间加“四”变“卖”字;“院”字用纸贴去耳朵旁变“完”字,即“卖完”。

顺治十五年(一六五八),顺治皇帝在中南海瀛台亲试该科江南中式的正副榜举子。每举人都身带刑具,由军校持刀监视。这次吴珂鸣文列第一,当了解元,其中“不为朝廷不甚爱惜之官,亦不受乡党无足轻重之誉”句,直显其有宰相之风。另外,结果公布二十四人罚停会试;十四人文理不通,革除举人之名。

交白卷

更为轰动的是吴兆骞交白卷一事。此人文章“惊才绝艳”,但当他看到如同刑场的考场时,感慨万端,把笔一扔,说:“焉有吴兆骞而以一举人行贿的吗?”很清高的情操!结果被发配充军到宁古塔,他在远方写尽令人回肠荡气,摧人泪下之诗词,例如:“薄命长辞知己别,问人生到此凄凉否为千万恨,为君剖。”于康熙二十年,他终奉诏赐还,就这样在塞外度过了二十三个寒暑。

清廷废除科举制度

一九零五年九月二日,清政府发布“上谕”,宣布“自丙午(一九零六年)科为始,所有乡、会试一律停止。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。”科举考试兴起于隋朝,发展于唐宋,完善于明清。其主要程式是:初级为院试,在府一级地方上进行,合格者称“生员”,习惯上叫“秀才”。第二级为乡试,在各省城举行,由生员参加。录取后称“举人”。第三级为会试,在京城进行,由举人参加,录取后称贡生,贡生经过殿试(也叫廷试),录取后即是进士。进士按成绩分为三甲(等):一甲三人,依次为状元、榜眼、探花(又称传胪),称赐进士及第;二甲若干名,称赐进士出身;三甲若干名,称赐同进士出身。试题皆出自四书、五经,文体主要是八股文。

清政府至光绪三十一年(一九零五年)废科举制时,其间有状元一百一十四人。历史上最后一个状元为清光绪三十年(西元一九零四年)甲辰科的刘春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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