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典故:王琼的报应

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一直是中国老百姓所遵循的古训。古人也常记载这方面的实例来告诫世人。信它之人是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”,不信之人则是“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”。要知道“祸福无门,惟人自召;善恶之报,如影随形”。望以下的例子对现今的世人有所启发。

唐朝贞元初年,丹阳县令王琼,三年来一直谋求进升,年年都被驳回,因此而很气愤。于是他就到茅山道士叶虚中那里斋戒住宿,求叶虚中写表章奏报天帝以问吉凶。

叶虚中年已九十多岁了,勉强为他奏报。写好的表章随着香烟飞上天,缥缥缈缈地不见了。大约过了一顿饭的功夫,那表章又掉到地上,在表章末尾有红笔批的字:“接受百两黄金,折损俸禄三年;冤枉杀死两人,死后再加处分。”

一年后,王琼果然得暴病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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