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故事:暗室亏心,神目如电

古人常说一句话:暗室亏心,神目如电。就是说人干了坏事,可以瞒过其他人,但瞒不过神,瞒不过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,人干的一切坏事终就都是要还的,掩盖是没有用的。下面就是一个这样的小故事。

唐朝贞元初年,丹阳县令王琼,三年谋取调升,年年都被驳回,因此很遗憾也很气愤。于是他就到茅山道士叶虚中那里斋戒住宿,求叶虚中写表章奏报天帝来询问吉凶。

叶虚中已九十多岁了,勉强替他奏报。那表章随着香烟飞上天,若有若无地就不见了。大约过了一顿饭的时间,那表章又掉到地上,有红笔在表章末尾写上:“接受百两黄金,折损俸禄三年;冤枉杀死两人,死后再加处分。”一年后,王琼果然得了暴病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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