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熹的反叛:不同意宰相女儿改嫁,却支持她重新寻找幸福

宋代社会对妇女改嫁问题,并没有形成像后来明清时代的强制风气,理学家的言论影响几乎可以被忽略不计。

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这句话出自程颐的《河南程氏遗书》,原文如下:

瑶姬

或问:“孀妇于理,似不可取(娶),如何?”

伊川先生(程颐)曰:“然!凡取(娶),以配身也。若取(娶)失节者以配身,是己失节也。”

又问:“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,可再嫁否?”

曰:“只是后世怕寒饿死,故有是说。然饿死事极小,失节事极大。”

如果照着字面上的意思呢,程颐显然是对妇女改嫁持极严格的态度。然而具体落到实处呢,程颐自己作为一族之长,也没有禁止住自己家族中侄媳的改嫁。可见他本人也不过是说说而已。他所强调的是人的尊严、女人的尊严,认为女人不应该仅仅为了解决温饱问题(请注意,不是性欲问题)而改嫁,而失节,这里的“节”,当然指的是三从四德那一套。然而三从四德由来已久,已不需要程颐再次强调。因为在宋朝,三从四德已经是常识了,是各种女教的书都倡导的社会规范。

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,程颐这段话所针对的不仅仅是女方。他的意思很明确: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而言,男人娶寡妇为妻,也是一种失节行为。而他更深层的意思则是对传统的“杀身成仁,舍生取义”、“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”等思想观念的一种继承、弘扬,重点在于强调道德自律,而非鼓励男女大防。

那么第一个曲解程颐意思的是谁呢?是朱熹。

在程颐去世了将近70年之后,朱熹有书信致其友人陈师中,信的内容是讨论陈师中妹妹的改嫁问题。陈师中是宰相陈俊卿第二子。他的妹夫郑自明刚刚去世一年,妹妹就守不住了,准备改嫁了。朱熹在信上是这么说的:

自明之亡,行且期矣,念之怛然,痛恨如新。……

朋友传说令女弟甚贤,必能养老抚孤,以全柏舟之节。此事更在丞相、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,使自明没为忠臣,而其室家生为节妇,斯亦人伦之美事。计老兄昆仲必不惮翼成之也

文中提到的“伯父陈俊卿”是南宋著名的宰相,也是朱熹的祖父。朱熹的父亲朱松曾经担任过知县,所以朱熹对于自己的家族背景有一定的了解。他之所以会写这封信,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妹妹应该得到更好的待遇,而不是被迫嫁给一个不幸的人。他希望宰相陈俊卿能够帮助自己的妹妹找到一个好的归宿。

然而,朱熹并没有直接反对妇女改嫁的想法,而是提出了自己的观点。他认为,即使是在最困难的情况下,也不能因为物质条件而让一个女子改嫁。朱熹还引用了孔子的一句话:“君子不夺人所好。”他认为,一个女子应该有自己的选择权,不应该受到别人的干涉或者强迫。

此外,朱熹还提到了儒家的传统观念,即“孝顺父母,尊敬长辈”。他认为,一个女子应该尊重自己的父母和长辈,不能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放弃他们的利益。他还表示,一个女子应该对自己的家庭负责,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而破坏家庭的和谐。

总的来说,朱熹的观点虽然与传统观念有所出入,但是他在信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,同时也表达了他对自己的妹妹的关心和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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