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,妓院一直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然而,在中国古代,妓院的消费水平却有着很大的差异。
首先,让我们来看看普通人的消费情况。据明代的《梅圃余谈》记载,当时北京城外城周边私设了不少妓院,里面的女子以夸张的动作吸引男性进入。如果有人忍不住诱惑,只需支付七文钱即可。这一文钱约等于现在的5毛钱,七文钱则是三块五。虽然看起来很便宜,但这只是最低级别的妓女,真正的名妓则需要花费更多的金钱。
其次,我们可以看看富家公子和文人骚客的消费情况。根据《金瓶梅》的相关记载,西门庆初到丽春院时,开出的价码是一两银子,按购买力换算的话,大致相当于现在的1000元人民币左右。这意味着,即使是普通的富贵公子,逛一次妓院也不过是几百块钱而已。
再来看一下明清时期的其他著名妓女。如《骗经》中的花不如,其身价颇高,只与豪俊交往,每夜需银六、七两才能得到。同样,《金瓶梅》中记载的秦淮八艳之一陈圆圆出席一次宴会的花费约为5000元,唱一首歌也差不多这个价格。而董小宛被买断的价格更是高达100万两白银!这还不包括开大型聚会的费用,这些数字都远远超过了现代人的想象。
总的来说,古代妓院的消费水平确实很高,普通人根本无法承受得起。即使是在明清时期,许多富家子弟也会选择给名妓们开大型聚会,只为满足她们的需求。由此可见,古代妓院的消费水平之高,远非一般人的想象所能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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