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应杰的故事

金应杰,清代北直隶蓟县人。康熙三十一年(1692年)任兴县知县。其时兴县连年大旱,饿殍遍野。金体恤民情,擅自减免丁粮,因而触犯刑律。钦命大辟于十字街嵋山书院门口(今兴县中学大门口)。临刑前,他为减轻邑民经济负担和政治压力,又将自己的蓄银1000余两,代民支付丁粮。

之后邑人感其恩,在刑场上立一石碑,上书「泰山石敢当」,以彰其德,并在城隍庙内设其灵位,春秋祭祀!至今仍流传着「金爷一担担」赞扬金知县为民受难的高尚品德。

现在县城老居民大门外立有「泰山石敢当」的还依稀有见。足见好官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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